公示公告

机关党委

时间:2022-06-12         浏览量:13709

  1. 负责党的宣传、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政研会的工作和宣传报道工作;统一思想,促进和谐,确保系统的稳定。

  2. 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党费收缴和使用;负责基层党组织的换届和选举;负责在长单位新党员发展和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3. 负责局党委的经常性工作。部署和总结年度政治工作;制定开展党的各项活动的方案,并组织实施;注重典型的总结、选树和推广工作;检查督促直属党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决议和民主集中制及各项活动的落实情况。

  4. 配合人事部门,对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任免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组织的干部。

  5.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永久制度;协助局党委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承办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受理申述和举报案件等项工作。

  6. 负责政工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与行办共同收集信息,做好调研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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