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3-09-27         浏览量:3410

局属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国庆节的放假安排如下:

  1、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照常上班。

  2、国庆期间,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关于铁纪纠正“四风”的重要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大力弘扬“六种风气”的要求。严格执行吉林省能源局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精神,保持廉洁自律,不能以任何借口用公款宴请送礼,发放节日津补贴、实物。要对车辆严加管理,除生产、施工用车外,节日期间车辆要封存,严禁公车私用。要增强自觉性,领导干部起带头作用,要加强检查和监督。

  3、生产施工单位要做好生产施工安排,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干部要深入现场,确保节日安全生产。

  4、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宿工作,于9月30日前将值班安排报局办公室。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做好节日期间各种文件材料的保管工作,做好保密工作。

  5、遇有重大事情在妥善处理的同时,要及时向地质局汇报。

  地质局值班安排:

  10月1日  皮世凤  王新国  董  红

  10月2日  于树旺  刘秀清  翟永利

  10月3日  姜忠英  梁树范  刘连生

  10月4日  杨庆明  吴克平  王  虎

  10月5日  周绍文  陈  勇  孙  珂

  10月6日  宋世东  吴凤兰  李  榕

  10月7日  刘颖鑫  刘淑芹  柳世友

  总值班电话:13904306628,0431—81071526。

  

 

 

                                        吉林省煤田地质局办公室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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