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27 浏览量:3410
局属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国庆节的放假安排如下:
1、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照常上班。
2、国庆期间,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关于铁纪纠正“四风”的重要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大力弘扬“六种风气”的要求。严格执行吉林省能源局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精神,保持廉洁自律,不能以任何借口用公款宴请送礼,发放节日津补贴、实物。要对车辆严加管理,除生产、施工用车外,节日期间车辆要封存,严禁公车私用。要增强自觉性,领导干部起带头作用,要加强检查和监督。
3、生产施工单位要做好生产施工安排,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干部要深入现场,确保节日安全生产。
4、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宿工作,于9月30日前将值班安排报局办公室。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做好节日期间各种文件材料的保管工作,做好保密工作。
5、遇有重大事情在妥善处理的同时,要及时向地质局汇报。
地质局值班安排:
10月1日 皮世凤 王新国 董 红
10月2日 于树旺 刘秀清 翟永利
10月3日 姜忠英 梁树范 刘连生
10月4日 杨庆明 吴克平 王 虎
10月5日 周绍文 陈 勇 孙 珂
10月6日 宋世东 吴凤兰 李 榕
10月7日 刘颖鑫 刘淑芹 柳世友
总值班电话:13904306628,0431—81071526。
吉林省煤田地质局办公室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