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暨“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5-20         浏览量:4712

属各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暨“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4年“安全生产月”暨“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时间定为6月1日至9月10日。其中6月1日至6月30日为全国安全生产月”。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我局的“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安全宣教工作、与解决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面向基层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宣传活动,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2、创新形式,提高实效

  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月”宣传的规律特点,制定 “安全生产月”暨“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总体方案。在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重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要广泛宣传,积极发挥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大力营造活动声势。

  3、完善基础,强化培训

  各单位要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和安全培训教育。一要加大投入强化科技支撑,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二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专业能力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三要加强特殊岗位人员和班组长、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培训。严肃查处特殊工种岗位无证上岗,农民工、临时工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人人掌握正确的安全操作技能,自觉杜绝违章操作。

  4、加强排查,消除隐患

  各单位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各类专项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要突出抓好钻探工程和基础工程施工现场、消防、道路交通、火工品、放射源的使用和存储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对地质勘查项目和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管,防止层层转包、以包代管。

  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暨“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30日、9月20日前报局装备管理处。

  此通知

  附: 吉林省煤田地质局“安全生产月”暨“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领导小组。

  

 

 

                                                  吉林省煤田地质局

                                                  2014年5月20日

 

 

 

吉林省煤田地质局“安全生产月”暨“百日

安全无事故”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于树旺

  副组长:杨庆明  宋世东

  组  员:刘颖鑫  陈  勇  王新国  梁树范  刘秀清  吴凤兰  吴克平  刘淑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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